办理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须知(2010年1月1日更新) 最新消息:自2010年1月1日起,办理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不必提供postal order,请互相转告。 凡在教育处报到登记系统报到登记的留学人员,在完成学业回国时,可以向教育组申请办理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。一、 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(一) 读学位者1. &